提案提出者: 邱律 提案号: 0199
标题: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残健融合教育品质的建议
提案内容:
  残健学生融合教育,是指身心障碍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的学习环境中,与同龄的非残疾学生共同享有学习和受教育权利,获得相同的教育资源,同时满足其特殊教育的需要。这种融合教育旨在促进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,帮助他们共同学习和成长。自2016年起我市残健学生融合教育开展以来,取得明显成效,迄今为止共有16608名残疾学生接受了残健融合教育。通过融合教育,残疾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,进一步提高了社交技能和自信心,而普通健全学生则学会尊重、包容和理解,增强了他们的同理心和社会责任感。虽取得一定成绩,但仍存在一些显著差距和矛盾。
  一、学校融合发展不平衡
  我市451所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在学前至初中及县域中职学校基本实现全覆盖,但各学校融合教育发展参差不齐。部分学校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,例行考核流于形式。
  二、学段融合发展不平衡
  幼儿园和小学融合教育发展相对较好,而初中、高中相对滞后,这与初高中学校的现实处境及条件限制有关,融合教育的“普惠”要求亟待落实。
  三、教师融合发展不平衡
  融合学校内部存在不平衡现象,很多学校由个别人承担所有融合教育工作,缺乏团队通力合作。
  四、地区发展不平衡
  各区县对特需儿童少年的妥善安置人数差异显著,通州区(含通州湾)890人,而海安、启东分别为458人、426人。
  
  一、强化政策引领与监督评估
  1.细化政策制定:请教育部门牵头出台更为细致、具有操作性的融合教育政策,明确教育目标、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。
  2.建立评估体系:构建全面的融合教育评估机制,定期对各学校融合教育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,确保政策落实。
  二、优化资源配置与资金投入
  1.加大财政支持:增加对融合教育的专项资金投入,用于改善学校设施、提升教育质量。
  2.促进资源共享:鼓励学校间开展资源共享与合作,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,缩小校际差距。
  三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
  1.强化师资培养:加大对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力度,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  2.建立激励体系:设立融合教育教师激励机制,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,激发其工作积极性。
  四、深化家校合作与社会参与
  1.建立家校合作机制:推动家校深度合作,为家长提供融合教育的相关培训和指导,增强其理解和支持。
  2.加强社会宣传:多渠道宣传融合教育理念,提高公众对融合教育的认识,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。
  五、关注学段与地区平衡发展
  1.推动学段均衡发展:针对初中、高中融合教育相对滞后的现状,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,促进各学段融合教育的均衡发展。
  2.缩小地区差异:针对区县间融合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,实施差异化的支持政策,确保特需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融合教育。
  通过上述建议的实施,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残健融合教育的品质,确保每位残疾儿童都能在普通学校环境中享有公平、优质的教育资源,实现全面发展。
  
承办单位: 主办: 教育局 协办: 残联
答复日期:
答复内容: